请登陆后台添加(banner)标题

企业公告

法律法规

家政工常超时服务 劳动法律未健全

* 来源: * 作者: admin * 发表时间: 2017-01-21 21:34:38 * 浏览: 68
  据调查,约有40%的中国城镇家庭需要家政服务,这意味着1500万个潜在就业机会的存在。我国约有2000万名家政工和60万所家政服务机构。但这一庞大的非正规就业群体并没有被纳入正式的劳动就业范畴,他们的工资、工作时间、劳动保护或社会保险等都无法获得保障。
  岁末年初,仍有许多人在寻找工作。统计显示,2009年我国约有4000万人待就业,其中,40至50岁年龄段的农民工和城市下岗工人占60%。而据调查,约有40%的中国城镇家庭需要家政服务,这意味着1500万个潜在就业机会的存在。
  我国约有2000万名家政工和60万所家政服务机构。但这一庞大的非正规就业群体并没有被纳入正式的劳动就业范畴,他们的工资、工作时间、劳动保护或社会保险等都无法获得保障。
  近日,在由国际劳工组织、香港乐施会、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共同举办的“2009家政工体面劳动与促进就业国际研讨会”上,与会专家学者对家政工权益保护问题进行了探讨。
  易受伤害和被强迫劳动
  会议公布的资料显示,家政工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现状令人担忧。
  数据显示,许多家政工都长时间超时工作。在广州和北京,35%的家政工每天工作约10个小时,而南京达到了近70%;在成都和广州,28%的家政工周末无法休息,而通常情况下,用人家庭不会支付加班费。
  家政工合同签订比例也很低。广州和成都有超过50%的家政工、北京有27%的家政工没有和家政服务机构或家庭雇主签订合同。
  在北京和成都,超过60%的家政工没有参加任何一种保险计划。而参保人群也以下岗工人居多,而非农民工。
  家政工的劳动安全保护也难以得到保证,目前家政工更多的只能依靠自我保护,客户与家政公司所提供的劳动保护极为有限,顶多是在家政服务协议中约定客户不能要求家政工擦洗高层玻璃,但这种协议更多的是家政公司出于自身承担责任的考虑才提出的,根本谈不上对家政工的劳动保护。